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岗位职责   >   正文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程序规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6-12

为了规范学生党员发展程序,强化党支部在党员发展中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从源头上提高党员队伍质量,制定此规定。

一、申请入党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有意愿加入党组织的同学把入党申请书交给辅导员(正式党员)。

(二)党支部初步的考察

1.学生党支部对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考察,是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态度是否端正、成绩是否良好,各方面表现是否突出,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考察其是否符合参加党课培训的条件。学生党支部综合团支部关于其推优的意见及辅导员意见,结合支部考察确定参加学院党课学习人员。

(三)参加学院党课培训

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其成绩和结业证书复印件由学生党支部存档。

二、组织培养

(一)确定组织发展培养对象

党支部对那些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态度积极、动机端正、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各团支部按《推优准则》和《推优实施细则》推荐,材料上报学院分团委;

2.学院分团委审查后上报校团委,校团委批准后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3.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组织发展培养对象,讨论结果报上级党总支审核、备案,同时公示;

4.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已列为培养对象同学的培养联系人;

5.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填写《党员发展全程纪实表》。

(二)培养考察期的工作

1.培养老师由思想水平较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党内生活经验比较丰富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由学生党支部汇总符合培养的学生信息,第一培养人由学生所在班级具备条件的辅导员担任,第二培养人由具备条件的党员自主挑选有意培养的对象,没挑选的党员由学院党总支指导学生党支部分配;

3.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围绕培养教育的内容,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并结合其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有针对性地提出并落实加强培养教育的具体措施;

2)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认真负责地填写《党员发展全程纪实表》,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指导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线上线下自学。指导学生经常性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登陆网上在线学习党史、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基本知识;

5)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三)入党积极分子主要任务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分书面汇报和口头汇报两种,以书面汇报为主,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

2.加强学习,把课堂教育和课外活动、理论学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起来,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学习体系;参加专题讲座、座谈讨论、党的知识竞赛、参观学习等各种有益的学习活动。

3.参加或列席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入党宣誓仪式、党内表彰大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党内有关活动和会议,使他们接受党内生活的直接教育和锻炼。主动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并在其中负责某项具工作,主动承担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一些社会工作,增加受锻炼和同群众接触的机会。

三、接收预备党员

(一)确定为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须达到以下标准。

(1)经过不少于一年的培养考察期;

(2)经过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党校系统的培养教育并获得结业证书;

(3)一年培养考察期内无挂科、补考现象;

(4)各方面表现突出,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5)递交思想汇报及时,质量高;

(6)培养联系人一致推荐。

2.群众评议和征求意见。

(1)征求党内群众意见;

(2)征求辅导员及任课老师意见;

(3)征求分团委、学生会意见;

(4)征求团支部、班委会意见;

(5)召开学生代表座谈;

(6)通过所在班全体学生的民主测评。

3.召开支部大会,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讨论。

在党内外通过各种形式完成了对培养对象的培养考察后,支部大会经认真分析讨论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找出主要缺点和原因,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即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同时公示。

4.按要求准备材料。

(1)校团委推优表、班级鉴定、党员发展全程纪实表;

(2)入党申请书,各阶段的思想汇报等;

(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4)入校以来各学期各科目学习成绩;

(5)入校以来的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证明等;

(6)主要亲属的外调材料;

(7)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班级民主测评表;

(8)学生党支部综合考察报告;

(9)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0)个人自传。

5.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将材料报党总支审查审定,院党总支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组织部审核,合格者发《入党志愿书》。

(二)接收预备党员

1.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填写《入党志愿书》。

3.召开支部大会,接受预备党员。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简历、现实表现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根据党员标准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指出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5) 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 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做出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同学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 培养对象可列席支部大会(表决时要回避)。

4.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并报党总支审批。

5.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学院党总支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后,报校党委审核。学校党委审核并通过为预备党员,其预备期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

四、预备期的培养

(一)党组织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

(二)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校党委或支部组织的宣誓仪式,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三)按时交纳党费。

(四)预备党员必须经一年的预备期。

预备期内每月撰写书面思想汇报,向支部汇报思想,并填写《党员发展全程纪实表》,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并填写考察意见。支部将党员思想汇报和考察意见进行归档。

(五)积极发挥作用。

预备党员要组织、主持、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理论和党的知识学习小组、党章学习小组等活动,事事处处能起到先进模范作用。

五、预备党员转正

(一)本人提前一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二)支部考察是否符合转正条件的硬指标。

1.坚决履行党的章程,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2.经过一年预备期。

3.一年预备期内学习无挂科、补考现象。

4.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较好的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主动汇报思想。

6.按时交纳党费。

(三)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四)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结果及时公布。

(五)学院党总支审查审批,学校党委审核。

(六)成为正式党员,开始计算党龄。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对规定进行解释。

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9年1月6日

Copyright © 2012 zhzh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制作维护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邮政编码: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