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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州大学第二届“武隆旅游杯”英语导游之星大赛竞赛方案

作者: 赵一丁   信息来源: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 2015-03-12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我校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英语语言的应用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同时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形象,交流导游英语讲解技能的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中州大学第二届“武隆旅游杯”英语导游之星大赛。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州大学教务处

承办单位:外国语学院

协办单位:实验管理中心 信息管理中心

支持单位:河南宜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参赛对象:全校学生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3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学校各专业学生以班为单位报至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处(6109)。

四、竞赛程序与内容:

(一)初赛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0日; 地点:3号教学楼5楼导游实训中心

2.竞赛内容

初赛由选手职业风采展示和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共两项内容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风采展示(包括:仪容仪表、礼貌礼仪、英语自我介绍等)时间在1分钟以内,占比赛成绩的20%,英语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学生英语短文的朗读、听力和有关问题回答,时间在3分钟以内,占比赛成绩的80%。

3.评委组成:初赛根据报名情况分成若干组,每组设2~3名评委老师。最后综合各组成绩选出前20名选手参加复赛。

(二)复赛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31日; 地点:3号教学楼5楼导游实训中心

2.竞赛内容

复赛包括职业风采展示,旅游景点现场讲解和旅游景点相关知识提问共三项内容,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风采展示时间在1分钟以内,占成绩的20%,旅游景点讲解时间为5分钟,占成绩的70%,选手所讲旅游景点相关知识提问在1分钟以内,占总成绩的10%。

(景点范围: 1.少林寺; 2.清明上河园; 3.龙门石窟; 4.殷墟; 5.云台山; 6.内乡县衙)

注:选手选取的景点在上述范围内可以相同,但导游词内容不能完全相同,如完全相同,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3.评委组成:复赛设7名评委老师,最后根据评委老师总分的平均分高低选出前10名选手参加决赛。

(三)决赛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17日; 地点:待定

2.竞赛内容

决赛由职业风采展示,旅游景点现场讲解,英语导游有关知识提问和才艺表演共四项内容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风采展示时间在1分钟以内,占总成绩的5%;选手讲解的景点原则上应与复赛所讲景点相同,如改变亦可但范围仍为复赛拟定的6个景点,选手景点讲解时间为5分钟,占总成绩的60%;英语导游知识提问占成绩的5%;才艺表演时间在3分钟以内,占成绩的30%。才艺表演的内容原则上为与导游工作紧密相关的歌曲、舞蹈、相声小品、魔术、故事等。表演所需的有关器材由各院或选手自备,承办方不作任何提供。

3.评委组成:决赛设7名评委老师,最后根据评委老师总分的平均分高低选出比赛一、二、三等奖。

五、比赛规则

(一)赛场须知

1.全体比赛有关人员必须遵守比赛的组织纪律,讲究文明礼貌,保证良好的比赛秩序。

2.各单位领队要做好本队参赛选手的有关组织工作,并随时与大赛组委会保持联络,保证选手按时入场。

3.与评判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进入评判现场范围,不得干扰评判员工作。

4.比赛期间,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对选手进行暗示或提醒。如发现提醒或暗示及其它作弊现象,取消比赛成绩。

(二)选手须知

1.选手必须遵守大赛日程安排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场检录,准时参加每场的各项比赛,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选手参加比赛时,按次序进入试场。观摩他人比赛时,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向选手暗示答案。

3.选手在比赛中,须佩带组委会统一发的选手证,选手在比赛现场不得向裁判透露自己的姓名。

4.选手在比赛中必须服从评委的评判和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有异议可向各自领队反映,或可向裁判长反映。

5.以上内容如有违反,取消比赛资格或获奖成绩。

(三)评判员守则

1.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评判,严格执行比赛评判标准,做到评分有据,减分有理。

2.不打感情分,不外露评分情况,在比赛期间应避免与参赛人员接触。

3.根据评分标准评定分数,每个评委独立进行评判,不相互商量。

4.应注意举止大方,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5.在评判中如遇有争议问题,要服从裁判长的裁决。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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