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2-02

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103号),特制订此方案。

一、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在第一学期期末完成。

二、学院对调整专业的学生名额实行总量控制,每个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5%(土木工程专业17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9人,智能建造专业9人)。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休学复学后的学生,如原专业停止招生,可转入相近专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不能从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

(二)音体美类专业与非音体美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定向生、委培生不得转专业。

对口招生、单独(自主、特殊)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已有转专业经历者(包括提出申请未获批准者)。

(六)转专业工作开展前受纪律处分者、应予退学者。

五、程序和日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转(出)专业申请

(二)学院对申请转(出)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学院依据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要求如下:

1)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无挂课科目。

2)当拟转入专业申请人数超过录取名额限制,则依据必修课绩点进行择优选拔

3)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转入专业负责人及辅导员组成),对拟转入学生进行面试,对其道德品质、身体素质、专业潜质等进行综合判定,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经学校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并改选课程

(五)学生转入我院,学院对转入学生原所修课程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并组织学生补修相关课程;学校将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其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

(六)转入我院学生可在新转入专业试读两个教学周,如不适应,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后,可退回原专业学习。

 

 

 

土木工程学院

20241030日

Copyright © 2012 zhzh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制作维护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邮政编码: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