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学校党委研究通过的《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8年12月5日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好共青团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全面落实学校“一二三四”工程,学校决定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特制定《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课堂是指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在规定的教学时间里进行的课堂教学活动,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之外开展的一切与学生全面发展相关的教育活动,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二条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普遍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有利于营造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三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综合培养方案的组成部分,纳入我校学生人才培养方案。
第四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在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托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各班级团支部的三级管理体系。
第五条从2018级学生开始,学生必须修满《办法》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记录的重要依据,用于学生毕业求职时的推荐材料,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学校成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分管共青团、教学及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科技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总体规划设计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统筹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并不断完善“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体系及学分认定机制等。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校团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受理学生对“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申诉等。
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分团委书记、教务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规划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设置、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团支部“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结果并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学分的认定和录入等工作。
各班级团支部成立由团支书、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小组,由团支书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第二课堂成绩单
第八条“第二课堂成绩单”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学生基本信息、活动记录、学分分类汇总和审核。学生基本信息部分包括学生的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基本信息;活动记录部分设置活动类别、参与方式、活动级别、活动名称、活动时间、主办单位等字段,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第二课堂活动进行记录;学分分类汇总部分包括类别分类汇总、级别分类汇总和年级分类汇总;审核部分包括团支部、分团委和校团委三级审核。
第九条第二课堂学分原则上需在毕业前一个学期内修满。本科生在第七个学期(专科生在第五学期),学生通过第二课堂管理系统自主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
第四章模块和内容
第十条第二课堂活动按照内容可以分为六个模块,分别是思想成长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工作与任职履历,技能特长与培训认证。
1.“思想成长与道德素养”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参加党校、团校培训和思想道德主题讲座等经历;参加“三会一课”、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扶弱助残、支农支教、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它实践实习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参加国内外交流访学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5.“社团工作与任职履历”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6.“技能特长与培训认证”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认证和荣誉。
第十条第二课堂共计5个学分。学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分外,必须完成至少5个学分的第二课堂活动,且在六个模块中至少有四个模块不为0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一条学分的给定方式与活动的级别挂钩。如果活动特别重要、特别复杂、持续时间特别长、对学生的训练效果特别突出,可以向校团委申请适当增加量值。
第五章评价体系与学分的管理使用
第十二条第二课堂评价体系主要针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情况,开展系统的记录和评价,并进行学分核定,包括以下两个层面:
1.记录。对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参与过程和成果进行客观的记录,同时,依据活动种类、等级、参与方式的不同,在成绩单中予以真实反映。
2.定量式评价。对学生参加的第二课堂活动设定学分进行量化。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算方法参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另文下发)执行。
第十三条第二课堂活动的学分录入依托第二课堂管理系统实施。各级管理员在系统内进行活动发布、审核,实时记录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并进行学分的审核、认定,活动过程的记录、资料的上传等工作。
第十四条每学年的10月份,校团委组织对上一学年的第二课堂活动记录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校团委在学生毕业前将未达到第二课堂修读要求的学生信息报送教务处。
第十六条团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时,推荐对象的第二课堂学分应作为支部评议的重要参考标准。
第十七条评选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时,参评人所修第二课堂的学分排名,应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标准。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八条学校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总结,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凡在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所获学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如果遇到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者,可向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计算依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另文下发)。
第二十二条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中未涉及的项目,均不予认定学分,但项目可由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申报,经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备案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