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支部有名党员因病卧床,无法到会参加支部选举。有的党员说他是正式党员,应该计入应到会人数,而有些党员认为他属于特殊情况,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请问他是否应该计入应到会人数?
答:为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的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支部这名党员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