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原则
1.严格按照《中州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条件和比例进行推荐;
2.成立学院评定委员会:由学院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全体辅导员组成。
3.评选要召开班级民主评选班会,各班班长或团支书主持班会,并请辅导员和班主任给予指导,学院领导监督,请各班提前把会议时间地点告知,以便协调。
二、评比程序
1.评优以班为单位,首先由各班的班级评定委员会按有关标准推荐候选人
2.各班召开班会,班会由班长主持,辅导员和班主任参加,到会人数必须超过班级人数的4/5,公布评选标准和个人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当场公布投票结果。所获选票数达到实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者,才能具有当选资格,并根据给定的名额,票数多者当选。
3.班级评审委员会提交选举结果,学院评定委员会审议各班报送的评优名单,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听取师生意见。
4.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学校有关部门。